浙江力诺: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8-2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2021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1-6月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胡明刚 陈雷 方东箭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