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胡明刚 陈雷 方东箭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