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12-2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全部事项。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
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
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陈雷 方东箭 欧成毅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