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4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上半
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一致
认为: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基于无法达成《收购意向书》约定的收购条件,考虑时间成本并基于审慎
性原则以及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目的,公司终止本次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收购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娟萍(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照波(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瑞(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