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力诺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传运 联系电话:021-60956109
保荐代表人姓名:翁子涵 联系电话:021-609561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件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诺的原因
2
及解决措
施
1、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诺德投资、
是 不适用
润诺投资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2、5%以上股东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关
是 不适用
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
是 不适用
预案和承诺
4、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承担责任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对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及时性的承诺
9、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王喆先生工作变动,不
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由翁子涵先生接替王喆先生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
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传运 翁子涵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