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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76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浙江省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8.2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