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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1-0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力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内与相关关联方江苏丰瓷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瓷”)以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沂华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华庚”)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日常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3 年    2023 年年初至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已发
             关联人                易定价   度预计金   本公告披露日
    别                    内容                                            生金额
                                   原则         额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                         参照市
             江苏丰瓷   采购产品              200.00            0.00           18.71
  购产品                           场公允
                                   价格双
向关联人采                         方协商
             临沂华庚   采购产品     确定     300.00            0.00            0.00
  购产品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             2022 年
关联交   关联          实际发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交易             度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人          生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内容              金额
                                           (%)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向关联
         江苏   采购                                             《关于 2022 年度日
人采购                   18.71      2000    100.00%    -99.06%
         丰瓷   产品                                             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原产品
                                                                     告》(公告编
                                                                     号:2021-084)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在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日常运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调整;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
      的说明
                       存在差异。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异的说明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注:2022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88 号天成信息大厦 501-F027 工
位(集群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23P1TN59

    法定代表人:LIU HAIBO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8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金
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
金专用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元

                 科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462,315.08

                 净利润                                         -6,029,822.14

              资产总额                                           8,596,662.59

                 净资产                                          6,122,181.5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临沂华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青山社区
205 国道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CG25C6T

    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表面改性工艺加工,新材料研发和生产,机械、五金、塑胶、
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的转让和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233,996.53

                 净利润                                         -5,862,555.41

                资产总额                                         3,510,897.30

                 净资产                                          2,274,213.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持有江苏丰瓷 15.77%的股份。
    江苏丰瓷持有临沂华庚 100.00%的股份,临沂华庚为江苏丰瓷的全资子公
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沂华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
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
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
事长授权人员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
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
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
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均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公
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需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
格,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
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全部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
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传运                 翁子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