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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6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需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公
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
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
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以自身日常经营为基础,结合未来市场发展规划,审
慎评估了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最后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建立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因此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娟萍(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照波(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 瑞(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