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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7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本次事项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审议通过本次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娟萍(签字):




                                                       2023年03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照波(签字):




                                                       2023年03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 瑞(签字):




                                                       2023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