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力诺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传运                  联系电话:021-60958395
       保荐代表人姓名:翁子涵                  联系电话:021-609561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决
                                                                 议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决
                                                                 议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决
                                                                 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4 日
                                                          当前监管环境下的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规范运作;减持新
                                                                  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 在的问题     采 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2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履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
                                                                       施
1、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诺德投资、
                                                                   是   不适用
润诺投资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2、5%以上股东陈晓宇、任翔、王秀国、戴美春、吴平、余建平关
                                                                   是   不适用
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
                                                                   是   不适用
预案和承诺
4、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承担责任的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对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及时性的承诺
9、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王喆先生因工作变动,
                                            已无法继续负责浙江力诺的持续督导
                                              保荐工作。为继续履行督导保荐义
                                            务,华安证券决定委派翁子涵先生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替王喆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继续负责浙江力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未尽事
                                                      项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传运                 翁子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