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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26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072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目        录
1、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2、募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9

3、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11

4、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12

5、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 1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90072号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
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       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
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1-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本页无正文,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072 号)之签署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

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号)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总额人民币48,437,400.00元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562,600.00元。

    2020年6月15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28,397,307.54元)后的余额370,602,692.46元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

技支行账户(账号:21910188000188129)216,001,692.46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支行账户(账号610902269810708)50,000,000.00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户

( 账 号 78050122000221462 ) 54,601,000.00 元 、 交 通 银 行 宜 兴 东 山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

394000696013000084783)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9号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本 期 合 计 收 到 人 民 币 370,602,692.4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99,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 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 币28,397,307.54元)后的 余



                                                -3-
      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5,127,483.02元,以募集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21,074,900.60 元 ;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4,385,717.77元,直接支付与发行相关的承销费等发行费用15,654,374.73 元;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投资收益371,488.59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862,403.40元,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转入基本户2,730.01元;报告期期

      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591,378.32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

      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为 205,591,378.32 元 , 其 中 活 期 存 款

      5,591,378.32元,保本型理财产品190,000,000.00元,定期存款10,000,000.00元。具体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21910188000188129            活期存款             2,229,629.58
份有限公司            公司无锡科技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21910188000188129           结构性理财           9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无锡科技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证券公司收益凭
                                               21910188000188129                                5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无锡科技支行                                      证理财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610902269810708            活期存款             1,570,636.30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610902269810708           结构性理财           3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8050122000221462            活期存款             1,791,112.44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证券公司收益凭
                                               78050122000221462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证理财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8050122000221462            定期存款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    交通银行宜兴东山
                                             394000696013000084783          活期存款                注销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205,591,378.32

          注: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394000696013000084783)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0年12月17日进行了销户,节余募
      集资金利息2,730.01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

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5,808,084.79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

额为2,546.0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7月31日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

字第90378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

告》。




                                       -5-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
       1                                                                    19,596.16                    1,303.01
                              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60.10                      804.48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

                           合 计                                            35,056.26                    2,107.49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9 号

   《验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843.74 万元(不含税)。截

   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38.57 万元,本

   次拟置换 438.57 万元,具体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0 年 7 月 31 日自筹
       序号                         项目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保荐费                                      188.68                  188.68

            2                审计、验资费用                                    183.96                  183.96

            3                     律师费用                                      55.00                    55.00

            4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10.93                    10.93

                             合 计                                             438.57                  438.57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拟投入募                                                       拟投入募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集资金                                                       集资金

                                                         宜兴市屺亭街道杏
                                                                                 公司           自建
                                                         里路
宜兴市屺亭
                  公司             自建      10,460.10                                                      10,460.10
街道杏里路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                       购置
                                                                              上海分公司
                                                         路 188 号 11 幢                        房屋




                                                         -6-
    2、公司2020年12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地点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宜兴市屺亭街道                      宜兴市屺亭街道
       公司
                 杏里路                              杏里路

                 上海市松江区中          10,460.10   上海市松江区中                10,460.10
    上海分公司   辰路 188 号 11                      辰路 188 号 12
                 幢                                  幢



    (四)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

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购买单位定期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7-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8-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056.2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80.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20.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截止报告期末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累计实现的效
                 (含部分                             投入金额                                                        效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向                         总额        (1)                   金额(2)           (2)/(1)           期                               益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500 吨正
面银浆搬迁及       否        19,596.16   19,596.16    4,148.74    5,429.36           27.71%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能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否        10,460.10   10,460.10    3,432.07    4,190.88           40.07%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35,056.26   35,056.26   12,580.81   14,620.24                 -               -                -               -                  -                -
                             1、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项目为公司在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土地内投入厂房建设施工、搬迁、设备购置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投产
                             运营等。截至 2020 年末,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环评、初步设计及部分生产设备采购等工作。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 预计收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在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自有土地内及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2 幢研发中心大楼,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和新
益的情况和原因
                             工艺的研发而投入厂房建设与装修、设备购置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等。截至 2020 年末,宜兴经济开发区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环评、初步设计及部
                             分研发设备采购等工作,上海研发中心大楼已支付部分购房款。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 大变化
                             未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 金额、 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9-
                           1、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
                           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实施地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1 幢。
点变更情况                 2、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1 幢变更为江
                           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2 幢。
                           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实施方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
式调整情况                 心以及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 4,000.00 万元购买建筑面积 2,194.4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研发办公所需,由在上海设立的分
                           公司购买房产、招聘部分技术及研发人才并开展研发活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先期投   募集资金 2,546.0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2,107.49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 438.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
入及置换情况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0】核字第 90378 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
                           金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 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 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 金用途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及去向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
                           币 19,000.00 万元,购买单位定期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 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