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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4,511,1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112%;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 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52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钱亚萍、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创祥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前
为新疆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秋岚、朱亚军、彭月芳、
张德良、上海浦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陆维亮、夏守一、深圳前海熠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荣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谷资本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蔡晓、杨秋菊共计 20 名,其中非自然人股东 11 名,自然
人股东 9 名。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及其
履行情况如下:

    1. 关于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 发行人其他 5%以上股东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钱亚萍及徐秋岚、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但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除上述承诺外,本人/本企业进一步承诺: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
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
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
持。

    (2) 发行人其他股东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创祥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前
为新疆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亚军、彭月芳、张德良、
上海浦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陆维亮、夏守一、深圳前海熠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新疆荣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谷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蔡晓、杨秋菊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
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
后续追加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4,511,1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11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0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9 名,非自
       然人股东 11 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备注
                                      量(股)       份数量(股)        通股数(股)

       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
 1                                       9,981,202         9,981,202           9,981,202
       司
 2     钱亚萍                            8,297,992         8,297,992           4,697,992   备注 1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
 3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449,999         3,449,999           3,449,999
       伙)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
 4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
 5     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伙)
       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
 6                                      2,537,783          2,537,783           2,537,783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创祥创业投资合伙企
 7                                       1,733,826         1,733,826           1,733,826
       业(有限合伙)
       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
 8                                      1,691,855          1,691,855           1,691,855   备注 2
       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徐秋岚                            1,681,827         1,681,827            361,827    备注 3
10   朱亚军                             1,291,838         1,291,838          1,291,838

11   彭月芳                             1,261,910         1,261,910          1,261,910

12   张德良                             1,009,094         1,009,094          1,009,094

     上海浦葵投资中心(有限合
13                                       899,999            899,999           899,999
     伙)

14   陆维亮                              869,765            869,765           869,765

15   夏守一                              868,874            868,874           868,874

     深圳前海熠芯投资合伙企
16                                       806,197            806,197           806,197
     业(有限合伙)
     新疆荣顺股权投资合伙企
17                                       696,954            696,954           696,954
     业(有限合伙)
     诺谷资本管理(北京)有限
18                                       672,730            672,730           672,730
     公司

19   蔡晓                                422,964            422,964           422,964

20   杨秋菊                              336,365            336,365           336,365

              合计                     44,511,174        44,511,174         39,591,174

     注:“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管 75%锁定
     等情形后的股份。

     备注 1:股东钱亚萍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8,297,992 股,其中 3,6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
     分股票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备注 2:宁波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
     更名前为新疆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注 3:股东徐秋岚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1,681,827 股,其中 1,32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
     分股票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五)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75.00%                 44,511,174   30,488,826    30.4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                 44,511,174   30,488,826    30.4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0     25.00%    44,511,174                69,511,174    69.51%

       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                             100,000,000   1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