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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科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换届
选举的相关议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史卫利先生

    非独立董事:史卫利先生、张洪旺先生、史小文先生、戚尔东先生、唐睿德
女士、王姣姣女士

    独立董事:唐建荣先生、虞丽新女士、秦舒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所任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简历详见附
件)。




    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
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虞丽新、唐建荣、张洪旺;虞丽新女士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史卫利、秦舒、张洪旺;史卫利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秦舒、唐建荣、史卫利;秦舒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建荣、史卫利、虞丽新;唐建荣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邓铭女士

    职工监事代表:蒋磊先生、荣苏利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邓铭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所任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
三分之一。(简历见附件)




    四、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史卫利先生

    副总经理:戚尔东先生、崔永郁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姣姣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莉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毛宇萍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
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张莉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毛宇萍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张莉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宁路 11 号创业园二期 B2 幢帝科股
份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7825727

    传真:0510-87129111

    邮箱:ir@dkem.cn




    五、 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 董事的届满离任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XISHENG ZHANG 先生和马华女士因任期届满将
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XISHENG ZHANG 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马华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459 股,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规对于离任董事的相关规定。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忠法先生和刘元安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继续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忠法先生和刘元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意见冲突。

    2. 监事的届满离任情况

    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净春梅女士因任期届满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
监事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净春梅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887 股,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
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对于离任监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任职人员简历

    一、董事简历

    1. 史卫利先生,197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2006 年 6 月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获博士学位。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美国 Evident Technologies, Inc.资深化学师;2008 年 8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美国 Nano Dynamics Inc.项目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8 月,
任美国 Henkel Corporation 研究员(顾问);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美
国 FERRO Corporation 研发科学家;2013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史卫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302,669 股,持股比例
为 19.3%,通过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科贸易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7.39%的
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卫利与公司股东闫经梅系母子关系;
与公司现任董事史小文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史卫利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张洪旺先生,197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2001 年 8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研究助理;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美国 Sun Innovation 材料化学家;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美国罗得岛布朗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
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博士后研究员;2013 年 5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研发总
监、副总经理(产品);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洪旺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1,914 股,持股比例为 0.3%,除此之外,张洪旺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史小文先生,1989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无锡德盛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2 年 7 月
至今,历任本公司研发助理、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运营总监。2018 年 4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史小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史卫利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史小文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戚尔东先生,197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5 年 8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财务
科长;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上海亚瑞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常州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戚尔东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4,810 股,持股比例为 0.14%。除此之外,戚尔东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唐睿德女士,1986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 NYG Capital 金融分析师、项目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 Envion Inc 金融分析师、金融研究部门副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 The Palomar Group 金融分析师;2015 年 5 月至今,
历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投委会委员;2017
年 11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睿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王姣姣女士,1988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项目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姣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唐建荣先生,1963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90 年 7 月至今,历任江南大学 MBA 中心主任、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
200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无锡威孚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博耳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
至今,任太湖学院会计学院院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江苏同展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虞丽新女士,196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7 年至今,就职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前为江苏省会
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部门负责人、管理合伙人;2018 年 4 月至今,
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丽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秦舒先生,195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2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历任中国华晶集团公司双机总厂五分厂技术员、工
程师,中国华晶集团公司硅材料工厂副厂长、厂长;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
任无锡华晶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中国
华晶集团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江苏晶鼎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
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简历

    1. 邓铭女士,1991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南京合荣欣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起就职于公司质量部,任公司质量主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蒋磊先生,199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宜兴市桐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15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设备主管;202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荣苏利女士,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
历。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江苏宜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仓储部统计主管;2019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苏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史卫利先生,公司总经理,见董事简历部分。

    2. 戚尔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见董事简历部分。

    3. 崔永郁先生,1973 年 4 月生,韩国国籍,博士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韩国三星 SDI 首席研究员;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汉阳大
学研发教授;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研究专员;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科技官;2018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首
席科技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崔永郁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1,914 股,持股比例为 0.3%,除此之外,崔永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王姣姣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董事简历部分。

    5. 张莉女士,1972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中国银行句容支行业务经理;
2002 年 3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
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18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毛宇萍女士,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16 年,先后就职于江苏省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宜兴海逸环保城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办,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毛宇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