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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
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史卫利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史小文、
唐睿德、唐建荣、虞丽新、秦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