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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帝科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科嘉                        联系电话:021-525232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双静                        联系电话:021-525232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情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的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曾双静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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