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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泰州索特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索特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特”)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交易对方泰州索特
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索特”)、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
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上述两方以下合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有的帝科股份的股权比例从 0%增长至 7.83%(仅考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
于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未持有帝科股份股票,持股比例为
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所持权益变动情
况如下(未考虑配套融资影响):




                                   1
                                  整体方案实施前             整体方案实施后
                    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种类                    [1]                        [2]
                              (股)           (%)     (股)           (%)
泰州索特并购投资
                    A股              -               -     5,506,257           4.29
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
基金二期合伙企业    A股              -               -     4,550,625           3.54
(有限合伙)
          合计                       -               -   10,056,882            7.83
    注:占总股本比例[1]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使用的公司

总股本为 12,837.31 万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泰州索特、上海并购基金因本次交易签署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泰州索特、上海并购基金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如在取
得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其持续持有标的资产权益的时间满 12 个月,则自本次交
易完成日(本次交易完成日为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如在取得上
市公司新增股份时其持续持有标的资产权益的时间不满 12 个月,则自本次交易
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交易结束后,泰州索特、上海并购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承
诺;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上述锁定期,则该部分股份锁定期限按照
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如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新增股份锁定有其他要求,
则以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为准,泰州索特、上海并购基金承诺
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泰州索特、上海并购基金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
述承诺的行为,泰州索特、上海并购基金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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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 5%,根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无锡
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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