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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3-0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科股份”、“发行人”、“公
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15.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
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总额人民币
48,437,400.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562,600.00 元。

    2020 年 6 月 15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
含税 28,397,307.54 元)后的余额 370,602,692.46 元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账户(账号:21910188000188129)216,001,692.46 元、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户(账号 610902269810708)50,000,000.00 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户(账号 78050122000221462)54,601,000.00
元、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账户(账号:394000696013000084783)5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
天运【2020】验字第 90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7,768,415.18 元,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理财收益 4,565,586.34 元,累计收
     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9,410.29 元,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0.4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2,687,959.32 元
     (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2.687,959.32 元,其中活
     期存款 32,687,959.32 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110,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活期存款             10,223,610.74
                  江苏银行股份
无锡帝科电子材                                           结构性理财           70,000,000.00
                  有限公司无锡   21910188000188129
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收益
                  科技支行                                                    40,000,000.00
                                                         凭证理财
                  宁波银行股份
无锡帝科电子材
                  有限公司宜兴   78050122000221462       活期存款             22,464,348.58
料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无锡帝科电子材
                  有限公司宜兴   610902269810708         活期存款                     注销
料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无锡帝科电子材    交通银行宜兴
                                 394000696013000084783   活期存款                     注销
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山支行
              合 计              -                       -                   142.687,959.32

         注:交通银行宜兴东山支行(394000696013000084783)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0年12月17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
     利息2,730.01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610902269810708)募
     集资金账户的使用用途系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于2021年11
     月26日进行了销户,募集资金利息0.45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
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本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
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1 年度,公司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7,768,415.18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2,546.06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字第 90378 号”《关于无
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年产 500 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
  1                                                        19,596.16                 1,303.01
          能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60.10                  804.48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
                    合计                                   35,056.26                 2,107.49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9 号”《验证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 4,843.74 万元(不含税)。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38.57 万元,本次置换 438.57 万元,具体金额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0 年 7 月 31 日自筹
序号                       项目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保荐费                                                  188.68               188.68
 2       审计、验资费用                                          183.96               183.96
 3       律师费用                                                 55.00                55.00
 4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10.93                10.93
                  合    计                                       438.57               438.57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
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和实施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地     实施主       实施方    拟投入募                    实施主       实施    拟投入募
                                                实施地点
  点         体           式      集资金                        体         方式      集资金
                                                宜兴市屺亭
宜兴市                                                         公司      自建
                                                街道杏里路
屺亭街
             公司      自建      10,460.10     上海市松江                          10,460.10
道杏里                                                        上海分     购置
                                               区中辰路 188
  路                                                          公司       房屋
                                                 号 11 幢


    2、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地点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宜兴市屺亭街                          宜兴市屺亭街
   公司
                  道杏里路                              道杏里路
                上海市松江区            10,460.10     上海市松江区             10,460.10
上海分公司      中辰路 188 号                         中辰路 188 号
                    11 幢                                 12 幢

   (四)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
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11,00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
字第 90041 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通知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041 号),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帝科股份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帝科股份《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056.2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76.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97.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末投资                                            是否达到
目和超募资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末累计实现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进度(3)                                           预计效益
  金投向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的效益       的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1)
年产 500 吨
正面银浆搬
                 否      19,596.16   19,596.16    2,558.48       7,987.83     40.76%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迁及扩能建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否      10,460.10   10,460.10    4,218.36       8,409.25     80.39%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项目
        合计             35,056.26   35,056.26   6,776.84       21,397.08       -            -          -            -           -           -
未 达到计 划进度或 预
                         不适用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 目可行 性发生重 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
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   亭街道杏里路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1 幢。
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
                        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1 幢变更为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以及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188 号 12 幢。
                        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
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
                        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公司在宜兴购置土地自建研发中心以及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 4,000.00 万元
施方式调整情况
                        购买建筑面积 2,194.4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研发办公所需,由在上海设立的分公司购买房产、招聘部分技术及研发人才并开
                        展研发活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
募 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先   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46.0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2,107.49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自有资金 438.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0】
                        核字第 90378 号《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鉴证报告》。
用 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 目实施 出现募集 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6,000
尚 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用途及去向
                        根据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尚未
                        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 集资金 使用及披 露
中 存在的 问题或其 他   不适用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