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公告编号:2022-048),具体内容见上述 公告。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宁路 11 号创业园二期 B2 幢,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卫利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 代表股份 47,733,4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7335%。 2. 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26,696,0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6961%。 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1,037,37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1.0374%。 4.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 东)共 14 人, 代表股份 4,038,41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038,41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384%。 5.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 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3 标的资产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4 发行对象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5 定价基准日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6 定价方式与价格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7 发行股份数量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8 价格调整机制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1,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6,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2,3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84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9 锁定期安排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0 过渡期间安排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1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12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3 发行对象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4 发行价格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5 发行数量及配套融资规模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6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1,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6,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2,3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84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7 资金用途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7,3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8,4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8 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7,3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8,4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1,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2,3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8490%;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三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1,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2,3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8490%;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19. 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 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 审议通过《关于与史卫利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 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2.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估值报告和 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3.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 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31,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32,3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8490%;反对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6.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2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史卫利、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迪银 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24,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025,916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9.690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骆沙舟律师、纪宇轩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已就相关事项回 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