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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9-19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2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截至 2022 年 9 月 17 日,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帝科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共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1,619,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 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计划自本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之后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6,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
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截至该公告日,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减持计划时间已
过半。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4),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 1,055,700 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近日,公司收到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2 年 9 月 17 日,钱亚萍及
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
共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1,619,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同时钱亚萍及
徐秋岚女士拟继续实施下一期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2 年 3 月 21 日
           集中竞价                           74.38     681,100      0.68
                      -2022 年 8 月 18 日

                       2022 年 3 月 2 日      50.58     149,600      0.15
 钱亚萍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10 日      47.00      50,000      0.05

                      2022 年 4 月 12 日      32.94     149,900      0.15
                                小计                        1,030,600     1.03

                         2022 年 7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82.64     358,160       0.36
                        -2022 年 8 月 22 日
  徐秋岚                 2022 年 8 月 8 日        58.81      51,000       0.05
(一致行动 大宗交易
    人)                2022 年 8 月 29 日        55.46     180,000       0.18

                                小计                        589,160       0.59

                         合计                               1,619,760     1.62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879,292        6.88     5,848,692     5.85


 钱亚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79,292        6.88     5,848,692     5.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681,827        1.68     1,092,667     1.09
  徐秋岚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1,827        1.68     1,092,667     1.09
  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8,561,119        8.56     6,941,359     6.94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61,119        8.56     6,941,359     6.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述表中保留 2 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 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无关联性。
   5. 本次减持后,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下一期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的名称:钱亚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
    2.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钱亚萍及徐秋岚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股   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钱亚萍         5,848,692        5.85        5,848,692          0

      徐秋岚
                     1,092,667        1.09        1,092,667          0
  (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钱亚萍及徐秋岚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 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进行(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 个月
内进行(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作出承诺如下: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
票减持计划,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
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经营的影响(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除上述承诺外,本人进一步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
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钱亚萍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
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
的不确定性。
   2. 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
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无关联性。
   5.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