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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科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舒)2023-04-2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 11 次
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
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
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 5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审慎审议了
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 2022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
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解
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增
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终止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
解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解
和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增
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终止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
解和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度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
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审
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
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
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
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
立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3. 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
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秦舒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