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7-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公司”)2020 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首都在线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9 号)核准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692.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7.93 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于 2020 年 6 月 24 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312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首都在线 GIC 平台技术升级项目 2,500.00
2 首都在线对象存储项目 2,000.00
1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3 首都在线云宽冰山存储项目 7,657.93
合计 12,157.93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二、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大华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309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365.5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已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
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已投 本次拟置换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入的金额(万
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元)
首都在线 GIC 平台技
1 2,500.00 167.12 167.12
术升级项目
首都在线对象存储项
2 2,000.00 244.84 244.84
目
首都在线云宽冰山存
3 7,657.93 953.58 953.58
储项目
合计 12,157.93 1,365.54 1,365.54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365.54 万元,有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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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65.54 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1,365.54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根据大华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309 号),大华认为首都在线
管理层编制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首都在线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首都在线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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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首都在线上述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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