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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
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0-038)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
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六)《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七)《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