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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3-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首都
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公司”)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首都在线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在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9 号)的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3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168,5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46,920,672.5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121,579,327.41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
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存放相关募集
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宽志业”)在民
生银行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
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首都在线 GIC 平台技术升级项目             2,500.00
    2              首都在线对象存储项目                  2,000.00
    3            首都在线云宽冰山存储项目                7,657.93
                     合计                                12,157.9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65.54 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
[2020]006309 号)《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云宽志业)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满足保本要求、
到期还本付息、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
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42.03 万元(含用于置换的募
集资金 1,365.5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893.25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2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首都在线 GIC 平台技术升级项目           2,500.00                  1,630.99
 2         首都在线对象存储项目                2,000.00                  1,698.42
 3       首都在线云宽冰山存储项目              7,657.93                  3,012.62
                   合计                       12,157.93                  6,342.0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
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
营需求情况下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
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30.50 万元。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3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
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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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首都在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首都在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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