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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纬民)2021-03-2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期应出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参加
 姓名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参加股东大
           席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郑纬民      11        1          10       0       0         否           4          4


         2020 年度,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
   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
   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2020 年度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
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
审核相关议案材料,与公司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判断,对公司定
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使董事会决策更科学,更客观。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会议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发表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表决结果

2020 年 2 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28 日          第十次会议     议案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3、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同意

                              产品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13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1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同意

14 日          第十三次会议   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   同意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同意

                              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同意

                              资项目的议案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同意

                              议案

2020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   同意

26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同意

                              案

                              3、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境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以其   同意

                              自有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同意

18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同意

                              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月9日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同意

                              议案

2020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   同意

月 28 日       第十八次会议   议案

2020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

月 25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积极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报告期内,本人
认真研究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查阅相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对重大事项的决策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认可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深入公司现场考察。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掌握公司最新动态,为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方
向等问题提出专业性建议。

    (三)加强自身业务学习。

    2020 年,本人及时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为公司提出更科学、更有效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刻监督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对重大事项主动调查,深入了解,详细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更科学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益。

    后续,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更有效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郑纬民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