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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邮
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首都在线云宽冰山存储项目” 增加四川省成都
市作为实施地点,“首都在线对象存储项目”增加广东省广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内
蒙古呼和浩特市作为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
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 号宝蓝
金园国际中心 B 段三层 B3010 号房间”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9 号楼”,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
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
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
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过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
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含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
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