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都在线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1-07-21  

                        公司简称:首都在线                  证券代码:300846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7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 7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9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说明 .............................................................. 10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2




                                                           2 / 12
 一、释义

首都在线、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本激励计划                 指
                                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限制性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指
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核心技术(业
激励对象                   指
                                务)骨干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
归属                       指
                                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归属条件                   指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归属日                     指
                                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上市规则》               指
                                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 12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首都在线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首都在线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首
都在线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
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
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
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 12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
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 12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
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三)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 2020 年 10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44 名激励对象 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




                                   6 / 12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4.80 元/股调整为 4.75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首都在线本次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根据首都在线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
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
    (一)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0 日
    (二)授予数量:25.00 万股
    (三)授予人数:3 人
    (四)授予价格:4.80 元/股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被授予前,
公司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价格并及时公告。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0 元/股。

                                   7 / 12
       2、定价方式:预留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前)保持一致。
       (五)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占预留授予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 人)                     25.00       100.00%          0.06%
                  合计                               25.00       100.00%          0.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
    2、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八)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8 / 12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3%。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的综合考评进行评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
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
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级结果                 A                   B                     C
       归属比例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首都在线本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
划的差异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9 / 12
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4.80 元/股调整为 4.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
权益: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首都在线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首
                                  10 / 12
都在线不存在“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上述不符合获授条件的
情形,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11 / 12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不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12 / 1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
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刘佳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