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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和耿建新先生就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31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冰山存储项目和对象存储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
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事项。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
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郑纬民、耿建新、梁清华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