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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宁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出于疫情防
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6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6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7月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文件精神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数168,740,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
 的36.1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152,387,5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32.6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353,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数16,874,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数的3.61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521,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0.11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16,353,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3.5056%。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出席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11,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反对
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5,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反对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11,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反对
2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5,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反对2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