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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11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副总经理赵永志先生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股东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闽清合众”)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和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9,500,1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80%)。
     董事、副总经理赵永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和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6,997,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萍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4,9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8 月 28 日,上述减持计划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
                                                                            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司总股本比例
                                                   (元)      (万股)
                                                                              (%)

 闽清合众     大宗交易       2022 年 7 月 4 日      10.46        930          1.994%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14.35       68.25         0.146%
                             2022 年 6 月 28 日
  赵永志                     2022 年 5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至 2022 年 5 月 25     9.62         160          0.343%
                                    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杨丽萍    集中竞价交易     至 2022 年 8 月 26      0            0              0
                                    日


    注 1:减持股份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注 2: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上述闽清合众减持的 930 万股中,有 48.08 万股使用的是其 2022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剩下的
881.92 万股使用的是其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额度。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98.10         4.283%       1,068.10       2.290%
 闽清合众    其中:无限售条
                                   1,998.10         4.283%       1,068.10       2.29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073.28         6.588%       2,845.03       6.099%
  赵永志
             其中:无限售条         768.32          1.647%        540.07        1.158%
                                             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4.96       4.941%      2,304.96     4.941%

             合计持有股份       201.97        0.433%       201.97      0.433%
            其中:无限售条
  杨丽萍                         50.49        0.108%       50.49       0.10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48        0.325%       151.48      0.3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闽清合
众、杨丽萍女士的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并严格遵守了此前所作的相关承诺。赵永志先生因记
错减持时间,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2022 年 5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2,000 股,导致减持实施起始日期早于减持计划起始日期。发现问题后,赵永志先生第
一时间和公司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向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公司也对赵永志先生进行了批评,并将持续督促其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赵永志先生致歉函。


    特此公告。




                                      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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