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和耿
建新先生就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30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独立董事:郑纬民、耿建新、梁清华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