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纬民 耿建新 梁清华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