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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图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300855      证券简称:图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6,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05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6,600,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8.300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星期
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4 号)核准,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 15,000
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00 万股。目前,公司股份总
数为 20,000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0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00%。

                               1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
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7 名,分别为陈建平、陈杰、
丹阳立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松投资”)、丹阳
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朱海忠、朱伟强、蒋海华、袁锁军、
吴江伟、吴小贞、季伟民、刘代华、万捷、陆兆林、张彩斌、张涛、
唐毓。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
    (1)公司股东陈建平、陈杰、丹阳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立松投资、朱海忠、朱伟强、吴江伟、吴小贞、季伟民、陆兆
林、唐毓、张彩斌、蒋海华、刘代华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本企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
向本人/本企业支付的报酬和本人/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
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本企业将因
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锁军、万捷,监事张涛关于所
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
    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公
司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12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因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
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3)公司股东陈建平、陈杰、立松投资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向


                               3
       本人/本企业将在不违反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就股份锁
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状况和公司二级市场的交易
表现,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计划
       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
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减持计划如
下:
       ①减持方式
       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
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
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本人/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②减持价格
       本人/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
易或者集中竞价形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股票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③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本企业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4
件的规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
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时
除外。并且,如本人/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持股意向承诺进行相应减持操作,
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本
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2、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
诺外,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
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星
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6,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05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6,600,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8.3003%。


                              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7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15 名,非自然人股东 2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陈建平          13,515,000      13,515,000       3,378,750      注2

 2           陈   杰          8,485,000       8,485,000       8,485,000
       丹阳立松投资合伙企
 3                            7,880,000       7,880,000       4,806,800      注3
         业(有限合伙)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丹
 4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注4
       阳盛宇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5           朱海忠           6,400,000       6,400,000       6,400,000

 6           朱伟强           6,130,000       6,130,000       6,130,000

 7           蒋海华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8           袁锁军           3,240,000       3,240,000        810,000       注2

 9           吴江伟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          吴小贞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1          季伟民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2          刘代华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3          万   捷          2,460,000       2,460,000        615,000       注2

 14          陆兆林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5          张彩斌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16          张   涛          1,500,000       1,500,000        375,000       注2

 17          唐   毓          1,000,000       1,000,000        200,001       注5

           合计              76,010,000      76,010,000      56,600,551

       注 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
  结、高管锁定股、间接限售承诺等情形后的股份数量。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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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注 2:股东陈建平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股东袁锁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股东万捷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股东
    张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监事。前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3:公司监事张涛先生通过立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4,097,600 股。因张涛
    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立松投资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扣
    除张涛承诺间接锁定股份份额后的数量,即为 4,806,800 股。
        注 4:该股东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丹阳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采用的名称),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东名称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阳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丹阳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备案手
    续,根据有关规定,其证券账户名称中应包含其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其基金管理
    人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5:股东唐毓女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00,000 股,其中 799,999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因此,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00,001 股。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
    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00   75.00%       -60,473,750    89,526,250   44.76%

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000   75.00%       -76,010,000    73,990,000   37.00%

高管锁定股                     0     0.00%       +15,536,250    15,536,250    7.76%



                                          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25.00%     +60,473,750 110,473,750   55.24%

三、总股本           200,000,000   100.00%             0 200,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的规定和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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