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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图南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南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
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
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及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等,查阅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内部审计部门会议纪要、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二)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与上
述人员以及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有关人员进行交流;
    (三)审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图南股份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图南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图南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整套有关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业
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图南股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图南股份《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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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梅明君                      范信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