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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图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6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相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
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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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优秀人才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并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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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德四             管建强             叶德磊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