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300855 证券简称:图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相关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江
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
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相关规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 16 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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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6 号》。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
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规定,对于不是企
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
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
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
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
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上述规定,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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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 母公司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0,489.3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690,474.22 -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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