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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更正公告2020-08-17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告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第二节 概 览”之“二、本次发

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以及“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中发行费用概算填报有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第二节 概 览”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

本情况”更正内容如下:

       原内容为:

募集资金净额         107,719.1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4,213.98 万元
税)
        审计验资费   622.64 万元

        律师费用     216.98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83.02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7.51 万元


       更正后的内容为:

募集资金净额         107,695.1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4,238.01 万元
税)
        审计验资费   566.04 万元

        律师费用     283.02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96.2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8.90 万元
       二、“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更正内容如

下:

       原内容: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4,213.98 万元
税)
          审计验资费 622.64 万元

          律师费用    216.98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83.02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7.51 万元


       更正后的内容为: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
                      4,238.01 万元
税)
          审计验资费 566.04 万元

          律师费用    283.02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396.2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8.90 万元


       除上述更正外,《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