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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项

目当前实际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

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 号)核准,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7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3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933.15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7,695.1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1 号《验资报

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
                                21,024.63              21,024.63
基地建设项目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
                                25,070.04              25,070.04
统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954.97               4,954.97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以下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
  2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获得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不具有充足资金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受 2020 年疫

情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公司根据项目当前

实际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保

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将“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服务建设项目”及“运维服

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

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盾光电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