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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周亚娜2021-03-01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对所

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

于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履

行职责如下:

    1、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

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关于公司近三年(2017-2019)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

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创业板开始实行注册制,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都进行了修订,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增

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以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周亚娜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