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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6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
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5 户,数量为 52,894,658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40.111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6,373,20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5.165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星期
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 号)同意注
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光电”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70,000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98,899,93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31,869,930 股。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1,869,93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98,899,93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4.9981%,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为 32,970,0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1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包括: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熙投资”)、铜陵百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现更名为:滨州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意科技”)、
林志强、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隆华汇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欣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曹蕴、冯美珍、
陈明、刘胜昔、李伟民、陆肇逸、罗永梅、曹俊玉、唐隆兴、柳敏、
方联华、刘萍、叶林、马茂先、陆亦怀、王亚平、丁苑林、上海十月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谢品华,共计 25 名。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钱江、夏茂青、郭建、刘宏、张海燕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③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及收盘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④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含
第 7 个月、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公司股东百意科技的承诺
    公司股东百意科技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

的价格。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林志强、庐熙投资、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石河子市隆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欣桂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曹蕴、冯美珍、陈明、刘胜昔、李伟民、陆肇逸、
罗永梅、曹俊玉、唐隆兴、柳敏、方联华、刘萍、叶林、马茂先、陆

亦怀、王亚平、丁苑林、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谢品华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单
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庐熙投资、百意科技、林志强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
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
 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

 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
 金的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星期
 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2,894,6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0.111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19 名,法
 人股东 6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股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数(股)
       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
 1                                9,432,043    9,432,043     9,432,043   --
       企业(有限合伙)
       滨州百意科技中心(有限
 2                                8,890,000    8,890,000     3,331,000   注1
       合伙)
 3     林志强                     7,699,627    7,699,627     7,699,627   --
       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
 4                                3,849,814    3,849,814     3,849,814   --
       (有限合伙)
       石河子市隆华汇股权投
 5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欣桂投资咨询有限
 6                                3,020,000    3,020,000     3,020,000   --
       公司
 7     曹 蕴                      2,654,944    2,654,944     2,654,944   --
 8   冯美珍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
 9   陈 明                     1,169,480     1,169,480      1,169,480   --
10   刘胜昔                    1,154,944     1,154,944      1,154,944   --
11   李伟民                      962,453       962,453        962,453   --
12   陆肇逸                      962,453       962,453        962,453   --
13   罗永梅                      962,453       962,453        962,453   --
14   曹俊玉                      962,453       962,453        962,453   --
15   唐隆兴                      962,453       962,453              0   注2
16   柳 敏                       769,963       769,963        769,963   --
17   方联华                      769,963       769,963        769,963   --
18   刘 萍                       697,190       697,190        697,190   --
19   叶 林                       577,472       577,472        577,472   --
20   马茂先                      577,472       577,472        577,472   --
21   陆亦怀                      314,860       314,860        314,860   --
22   王亚平                      427,310       427,310        427,310   --
23   丁苑林                      269,880       269,880        269,880   --
24   谢品华                      134,940       134,940        134,940   --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
25                               192,491       192,491        192,491   --
     公司
          合 计               52,894,658    52,894,658    46,373,205

     注 1:①百意科技合伙人中共有 5 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是钱江、夏茂青、刘宏、张海燕、郭建;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百意科技合伙人钱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5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6966%)。由于钱江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

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综上,钱江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89,000 股。③百意科技合伙人夏茂青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78,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483%)。由于夏茂青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综上,夏茂青先生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44,500 股。④百意科技合伙人刘宏先生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 1,7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83%)。由于刘宏先生担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综上,刘宏

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44,500 股。⑤百意科技合伙人张海燕女士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58%)。由于张海燕女士

  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的 25%,综上,张海燕女士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000 股。⑥

  百意科技合伙人郭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17%)。由于郭建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

  解除限售数量的 25%,综上,郭建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0,000 股。

      注 2:唐隆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62,4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99%),

  由于该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待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占比
              (股)                                           (股)

一、无限售
           32,970,000 25.0019% 52,894,658                 85,864,658    65.1131%
条件股份

二、有限售
           98,899,930 74.9981%                52,894,658 46,005,272     34.8869%
条件股份

其中:
首发前限   98,899,930 74.9981%                52,894,658 46,005,272     34.8869%
售股

   合计    131,869,930   100%        --              --   131,869,93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