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滨州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钱江、 夏茂青,监事郭建,高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份 8,8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415%)的股东滨州 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意科技”)计划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16%)。 2、公司董事钱江、夏茂青,监事郭建,高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 燕通过百意科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41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5.6207%),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 日 后 的 6 个 月 内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合 计 减 持 公 司股 份 不 超 过 1,85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052%),该部分减持股份数量 已包含在百意科技拟减持的 2,600,000 股计划中。 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百意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直接持股股东基本情况 所持股份总 可上市流通股 序 股东名 股东 所持股份总 可上市流通 数占公司股 数占公司股本 号 称 性质 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5%以 滨州百 上股 意科技 东、员 1 8,890,000 6.7415 3,331,000 2.5260 中心(有 工持 限合伙) 股平 台 (二)通过百意科技间接持股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序 股东名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职务 号 称 (股) 比例(%) 人姓名 量(股) 1 钱江 3,556,000 董事、高管 滨州百 2 夏茂青 1,778,000 董事、高管 意科技 3 8,890,000 6.7415 刘宏 1,778,000 高管 中心(有 4 郭建 200,000 监事 限合伙) 5 张海燕 100,000 高管 合计 7,412,00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直接持股股东减持计划 计划减 计划减 股 减 减 持数量 持数量 序 股东 份 持 持 减持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 占自身 减持期间 号 名称 来 原 方 价格 数量(股) 总股本 持股数 源 因 式 的比例 量的比 (%) 例(%) 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 持的,自 根据 减持计划 减持 公告之日 时的 首 集 起 15 个交 二级 滨州 次 中 自 易日后的 市场 百意 公 竞 身 6 个月内 价格 科技 开 价 资 进行;以 及交 1 中心 发 或 2,600,000 1.9716 29.2463 金 大宗交易 易方 (有 行 大 需 方式减持 式确 限合 前 宗 求 的,自减 定, 伙) 股 交 持计划公 且不 份 易 告之日起 低于 3 个交易 发行 日后的 6 价。 个月内进 行。 (二)通过百意科技间接持股董监高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 计划减 间接 减 减 持数量 持数量 拟减持股 持股 股份 持 持 减持 间接持股 占公司 占自身 减持期间 份数量 人姓 来源 原 方 价格 数量(股) 总股本 持股数 (股) 名 因 式 的比例 量的比 (%) 例(%) 首次 自 集 以集中竞价 根据 钱江 3,556,000 889,000 0.6741 25.0000 公开 身 中 方式减持的, 减持 夏茂 发行 资 竞 自减持计划 时的 1,778,000 444,500 0.3371 25.0000 青 前股 金 价 公告之日起 二级 份 需 或 15 个交易日 市场 刘宏 求 大 后的 6 个月内 价格 1,778,000 444,500 0.3371 25.0000 宗 进行;以大宗 及交 交 交易方式减 易方 郭建 200,000 50,000 0.0379 25.0000 易 持的,自减持 式确 计划公告之 定,且 日起 3 个交易 不低 张海 日后的 6 个月 于发 100,000 25,000 0.0190 25.0000 燕 内进行。 行价。 小计 7,412,000 1,853,000 1.4052 -- 注: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钱江、夏茂青、郭建、刘宏、张海燕 承诺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监高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百意科 技拟减持的 2,600,000 股计划中。 (三)减持计划的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3、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百意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钱江、夏茂青、郭建、 刘宏、张海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钱江、夏茂青、郭建、刘宏、张海燕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③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及收盘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④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含 第 7 个月、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公司股东百意科技的承诺 公司股东百意科技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 的价格。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百意科技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 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百意科技及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监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 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百意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