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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永刚先生、

王建强先生、夏茂青先生、王英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亚娜女士、

吕虹女士、曹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周亚娜、吕虹、周考文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