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永刚先生、
王建强先生、夏茂青先生、王英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亚娜女士、
吕虹女士、曹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周亚娜、吕虹、周考文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