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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3-2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盾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宗云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海东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1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
                                  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
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
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年3月7日
                                  重点讲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1月)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无          不适用
保值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
4.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公司对相关失信行为制定相应约束措施
及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出现需履行
7.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相关情形        不适用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石天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不再负责蓝盾光电首发项目的持续
                                   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相关工作的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有序进行,华龙证券决定委派胡海东先
                                   生接替石天平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后
                                   续对蓝盾光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
                                   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021年11月2日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
                                   以300万元罚款。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下: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缴付了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罚没款;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2、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完善调整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
                                   3、对中止项目进行了复核工作;
                                   4、重新梳理了投行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6、开展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
                                   范意识;
                                   7、问责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宗云                       胡海东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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