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 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永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2,671,299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890,000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781,299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40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6,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22%;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105%;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1.98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7,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50%;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56%;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9.76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张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