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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

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熙投资”)

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32,043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7.152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

持计划期限内,庐熙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5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29%)。

    2.后续减持计划:持公司股份 8,782,0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6.6596%)的庐熙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 日 后 的 6 个 月 内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合 计 减 持 公 司股 份 不 超 过

8,782,0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596%)。



     公司于近日收到庐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庐熙                   2022/01/04-
          大宗交易                       35.4385       65.0000      0.4929
投资                    2022/01/21
           合   计          --             --          65.0000      0.492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3.2043      7.1525      878.2043      6.6596
 庐熙   其中:无限售条
                            943.2043      7.1525      878.2043      6.6596
 投资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庐熙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庐熙投资实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 6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29%),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

诺及减持计划。公司已就减持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3.庐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为 8,782,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65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8,782,043 股

(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6596%)。庐熙投资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

持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

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的,截至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

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

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

不低于发行价。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庐熙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

所做的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庐熙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单

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庐熙投资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

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日,庐熙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庐熙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庐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庐熙投资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

续关注庐熙投资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庐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