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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869,9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2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 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93              袁永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2

年6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本单位/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中的不低于发行价33.95元相应调整为不

低于发行价33.55元(33.95元-0.4元=33.55元)。若后续在上述承诺期

间公司再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张海燕

    咨询电话:0562-2291110

    传真电话:0562-2291110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