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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8-08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庐熙”)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8,782,0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596%)。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庐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宁波庐熙持公司股份 8,782,0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6.6596%;宁波庐熙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宁波庐熙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已过半,宁波庐熙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预披
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宁波庐熙剩余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宁波庐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庐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