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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蓝盾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海东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彬彬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次,查询期间 2022 年 1 月 1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等承诺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回购首
                                               是            不适用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3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对相关失信行为制定相应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未出现需履行
7.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承诺相关情形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朱宗云先生因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负责蓝盾光电首

                                         发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

                                         持续督导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华龙证券决定委派王彬彬女士接

                                         替朱宗云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

                                         后续对蓝盾光电的持续督导责

                                         任。

                                         1、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到全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

整改情况                                 函[2022]51 号),给予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赵宏志、李纪元



                                   4
                               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对外公示;

                               2、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中

                               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决定

                               书》(【2022】9 号),关于对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

                               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管理措施的决

                               定;

                               3、2022 年 6 月 1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22】34

                               号),关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

                               下: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合

                               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等按

                               时接受监管谈话;

                               2、对在会项目进行了复核工

                               作;

                               3、再次梳理了投行各项规章制

                               度;

                               4、加强了公司合规体系建设;

                               5、倡导全员学习教育,提高自

                               我防范意识。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海东                 王彬彬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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