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 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永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3,718,615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58,471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260,144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1,300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1,300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提案 3.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3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0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提案 3.10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2 年 8 月修订)》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86,6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8%;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8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张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