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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6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光电”)
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达
电子”)增资。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 号)核
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7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3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933.15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7,695.1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1 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
 1                                          21,024.63            1,222.83
        目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服
 2                                          25,070.04              741.11
        务建设项目
 3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954.97              933.62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超募资金项目
        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
 1                                          12,207.19            1,638.18
        项目
 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2,500.00
 3      尚未指定用途                         3,438.31                   0
                   合计                    107,695.14           45,035.74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原因
及影响
    1.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
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该项目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新厂区建设及      实施主体      蓝盾光电    蓝盾光电            光达电子
高端分析测量
仪器技改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12,207.19   7,207.19            5,000.00

    2.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达电子成立于 2015 年,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整
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光达电子为“新厂区建
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
光达电子为“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中新厂房建
设工程等项目投资的实施主体,蓝盾光电为“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
测量仪器技改项目”中 2#楼技改装修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物
流道路修缮及零星改造工程等项目投资的实施主体。
    3.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方式,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
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335625723R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50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强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气信号

设备装置制造;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变压器、整流器和电
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市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
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增资方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达电子增资用于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光达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性质不变,注册资本将由 506.00 万元增加至 5,506.00 万元。公司
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分批出资,以达到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的目的。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将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光达电子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相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
展需要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
展需要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的战略规
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和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方式,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盾光电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增加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方式,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