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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夏茂青,
高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股

东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意科技”)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22%)。

公司董事夏茂青,高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燕通过百意科技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3,6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724%),上述人员

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1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931%),该部分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百意科技拟减持的 6,148,000

股计划中。

    公司于近日收到百意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百意科技持公司股份 8,890,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6.7415%;公司董事夏茂青,高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燕通过

百意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72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百意科技及公司董事夏茂青,高

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实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上市时的减持意向、承诺和预披露的减持

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在上述股东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百意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